在美國,產品責任案件中的責任主體一般被稱之為“加害者”,包括產品生產和流通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參與者。就石膏板而言,其中包括房地產開發(fā)商、建筑商、石膏板銷售商、石膏板進口商以及石膏板生產商和原料供應商等。從責任來說,開發(fā)商、建筑商和經銷商、進口商,作為美國的公司,要確保使用和銷售的是符合美國質量標準和安全標準的產品。同時,美國的監(jiān)管部門有義務和責任推行適當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標準并監(jiān)督其實施。
專家表示,既然經過美國權威部門的認定,不能證明此類產品不合美國當時有效的質量標準,那么產品責任被訴的主體,就不應只有中國的生產商,而是整個產品的流通鏈。中國的生產商是按照美國ASTM的相關標準,以及美國采購商的要求生產的。由于相關標準和要求不完善,就把問題歸咎于中國生產商,這樣做顯然不合常規(guī)。國內某石膏板生產企業(yè)營銷部負責人表示,整個事件中,各個環(huán)節(jié)都是負有自己責任的,美國的企業(yè)不能因為目前經濟狀況差,資金不足,而通過將事件引向中國生產商來逃避自己應負的責任,這是無法讓人接受的。現在美國也在提出法案以禁止有關保險公司逃避責任。
事實上在兩年前的中國玩具行業(yè)發(fā)生過類似的案例,或可以供石膏板行業(yè)借鑒。當時有毒玩具消息初起之時,所有的指責都指向中國玩具商,在經過中國玩具商充分抗辯后,公眾獲知中國的玩具商由于是按照美國玩具商的設計和標準進行生產的,因此美國的玩具商美泰就承擔了責任,負責回收問題產品和給予相關賠償,而中國的玩具商則免受處罰。
中國企業(yè)應積極應對和抗辯
中國在美國刊登的“中國制造”廣告被視為中國政府開始在美國展開的行動之一。
但事實仍然嚴峻。據商務部統(tǒng)計數據,今年前三個季度,19個國家和地區(qū)對于中國產品發(fā)起了88起貿易救濟的調查,包括57起反傾銷、9起反補貼,總金額約為102億美元,其中包括中國玩具案、石膏板案、輪胎特保案、鋼管案等等。商務部日前也向國內出口企業(yè)發(fā)出警告稱,全球范圍的貿易保護主義威脅正在加大,明年我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形勢將更加嚴峻。出口企業(yè)應該警惕日益上升的收匯和貿易風險。
面對一直以來的貿易事件中,中國企業(yè)由于不了解進口國的法律體系和有關貿易方面的政策和法規(guī),經常處在被動地位,屢屢吃虧,經驗慘痛。
美國的司法制度鼓勵打官司。在美國,當事人敗訴時,不需要支付對方訴訟費。原告沒有賠償被告律師費的風險負擔,會積極提起訴訟。原告勝訴時,律師更可分得高額的賠償提成。其次美國法律有不少對原告有利的規(guī)定和原則,再加上異國訴訟,這使得中國企業(yè)往往要耗費很大的成本。另外,訴訟期間,美國公司、機構往往還利用媒體的力量制造輿論,錯誤引導消費者,使中國公司背著侵權的名聲,市場當然大受影響。美國的原告經常選擇個別或者少數企業(yè)進行訴訟,容易各個擊破。目前,中國石膏板行業(yè)的少數龍頭企業(yè)就被迫置于應訴和保護整個中國石膏板行業(yè)聲譽的處境。
針對這些情況,專家指出,現代各國法律在注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賦予制造商相應的抗辯事由來保護其合法權益不被侵犯。在美國產品責任訴訟中的抗辯事由就有“自甘冒險”、“過失分擔”、非正常使用產品、特殊敏感性、契約的規(guī)定、喪失時效、科技水平限制/發(fā)展風險等條款,這些都應該為中國石膏板企業(yè)去認真分析。在中國石膏板案中,中國企業(yè)可以用 “生產是按照進口商要求進行的以及當時的生產技術水平普遍地未能揭示后來才知道的缺陷”等來進行相應的抗辯。
“最關鍵的是,中國企業(yè)要有勇氣,敢于直面美國消費者提起的官司。” 專家呼吁,只有認真地研究法律,積極應訴,分清責任歸屬,才是揭穿污名化、妖魔化中國石膏板的最佳途徑。而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加大監(jiān)管制度改革,對出口產品,要盡快修訂、制定與不低于國際水準的質量標準,特別要注意監(jiān)管民生產品。“目標就是要給注重研發(fā)和產品檢測的產品領一個健康‘出生證’”,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中外貿易因為法律和標準認定上的差距引發(fā)的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減少中國企業(yè)因此遭受信譽和經濟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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