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下旬,5名市民將出席《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guī)定(草案)》立法聽證會。 賈代騰飛 早報資料
早報記者 余夢
昨天,早報記者從“中國上海”網(wǎng)站上獲悉,市政府法制辦擬于7月下旬召開《上海市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guī)定(草案)》立法聽證會。
聽證議題主要包括三方面:關于在公園、廣場、人行道等公共場所開展使用音響設備的健身娛樂活動是“禁”還是“控”的議題;關于禁止特定時段開展住宅裝修的議題;關于限制學校使用高音喇叭的議題。同時,也將考慮選擇聽證會報名者提出的其他較為集中的問題進行聽證。
本次聽證會擬安排聽證代表15人,市民代表通過報名遴選方式產(chǎn)生,其他代表經(jīng)過所在單位推選后通過邀請的方式產(chǎn)生。
據(jù)了解,人們在公園、廣場、人行道等公共場所開展健身娛樂活動時,經(jīng)常會使用音響設備播放音樂等,對周邊環(huán)境造成噪聲污染,也嚴重干擾了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為了協(xié)調(diào)各方利益,街道社區(qū)、公園管理者等相關方面都在積極探索解決矛盾的辦法,但目前該矛盾仍十分突出。
“每天早上8點左右,下午3點至6點,公園廣場上跳健身操、交誼舞的音響聲就此起彼伏,還有拉樂器的,反正住在公園旁邊的生活不像想像中那么美好。”在康健公園,市民李小姐對住在公園附近的生活是又愛又恨。
公園的音響設備擾民并不是一個新話題,也是困擾上海各大公園的難題之一。一些公園嘈雜程度甚至超過南京路、徐家匯等商業(yè)中心,“嘭嚓嚓”跳舞聲、移動卡拉OK聲不絕于耳,噪聲投訴始終居于高位。上海植物園、上海古猗園、上海動物園都曾表示,晨練時高分貝的音響聲,不僅打擾了別的游客正常游園,也影響了動物的正常生活。
上海市環(huán)保局有關人士指出,噪聲一般分為四種類型:交通、建筑、工業(yè)、社會生活噪聲,由于社會生活噪聲來源比較廣泛,以酒吧為例,如果是酒吧音響等固定設備產(chǎn)生的噪聲歸環(huán)保部門管,如果是人為產(chǎn)生的噪聲歸公安管,如果是酒吧外占道產(chǎn)生的噪聲又歸城管管,因此,社會生活噪聲常常需要多部門綜合管理,而《噪聲污染防治法》并沒有對這些進行細分,在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通過制定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規(guī)定能理清各部門管理條塊,有利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聽證會代表構(gòu)成
擬安排聽證代表15人,包括市民代表5名、專家學者代表4名、公園等公共場所管理者以及居委會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1名和市律師協(xié)會代表1名。
聽證會代表報名方式
市民代表通過報名遴選方式產(chǎn)生,其他代表通過所在單位推選后通過邀請的方式產(chǎn)生。
聽證會三大議題
公園健身娛樂使用音響設備是“禁”還是“控”?
【草案條文】
第九條(公共場所噪聲污染防治):在廣場、公園、人行道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健身等活動,禁止使用帶功放設施的音響設備,使用其他音響設備可能產(chǎn)生噪聲污染的,活動組織者應當提前與廣場、公園、人行道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協(xié)商,限定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音量控制范圍,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音量控制范圍應當在活動場所周邊公示。
【議題】
立法對人們在公園、廣場、人行道等公共場所使用音響設備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是“禁”還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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